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虚假信息销售药品的通知
(辽食药监市发[2012]6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虚假信息销售药品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2]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对辖区内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检查,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要依法处理。
二、各市局要按照国家局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并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及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监管统计表、违法网站监测处理工作统计表上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