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2]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快发展我省高技术服务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我省科技和产业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创新发展、协同集约、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资源整合与引进带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多元投资为纽带、多方融合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机制,积极推动我省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集聚化、集约化发展,为我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五”期间,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创新集聚区;基本建立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政策体系。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重点任务
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指导意见》,根据高技术服务业的特征,结合我省特色优势和市场需求,以成都(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为核心区,成都、德阳、绵阳、眉山、乐山、资阳、遂宁等市为扩展区,辐射带动全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依托成都(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数字内容服务业、电子商务服务业和生物技术服务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