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福州现代农业发展重点

  (一)提升特色优势产业
  ——水产业。要积极探索湾外养殖模式,重点在罗源、连江两县发展湾外养殖新区;因地制宜发展滩涂、浅海养殖,并逐步向深水区域推进,进一步发展远洋捕捞业。2015年未,争取新增境外远洋生产基地5个,开辟新渔场7个;重点发展鲍鱼、南美白对虾、海参等高优养殖珍品,在福清湾、兴化湾侧重湾内生态养殖,建立鱼虾贝藻综合开发试验区、黄岐半岛鲍鱼养殖示范区,力争打造全国最大的鲍鱼养殖和加工基地,把海参培育成支柱水产品。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现有水域资源和宜渔荒地、废弃地和低产地发展水产养殖业,发展特色淡水产品;延伸水产的产业链条,推进福清龙田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福州—快安—长安沿线水产品加工走廊以及远洋渔业保税加工物流产业园等水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提升加工规模和水平。重点推进鱼糜、贝类制品、藻类制品等三大精品加工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末,加工产值分别达到30亿元、20亿元和10亿元以上。
  ——水果产业。要加速新优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力争每年建立果树良种繁育基地2-3个;积极推广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晚熟栽培等品质提升技术,提高水果优质品率;强化保鲜、储藏和加工技术,大幅度提高精加工水平;优化区域布局,在南亚热带气候区福清、长乐、连江、闽侯等发展晚熟荔枝、晚熟龙眼、晚熟枇杷区和台湾优良果树品种,逐步形成优质果树主产区。在中亚热带气候区闽清、永泰、罗源、晋安等发展早熟水蜜桃和油桃、早熟梨和李,推广春蜜一号、早熟油桃、翠冠、蜜雪梨等,形成特色果树主产区;在闽江两岸和永泰大樟溪沿岸发展橄榄、李、梅生产基地,形成传统优势果树主产区。至2015年,全市水果种植面积72.40万亩,水果产量49.90万吨。
  ——蔬菜产业。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检验体系,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无公害生产技术。在晋安、闽侯、永泰、长乐、福清、闽清、马尾七个蔬菜生产重点县(市)区,分别建立高标准的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实施示范区(片);加速新优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着重发展精细蔬菜、设施蔬菜、创汇蔬菜,提高优质蔬菜生产比例,建设一批蔬菜加工和出口基地;实行差别化发展,在闽清重点发展西红柿、在长乐重点发展白萝卜和西芹、在琅岐重点发展花菜、在闽侯重点发展绿叶蔬菜、在永泰重点生产槟榔芋、在福清重点发展包菜和西芹。至2015年,蔬菜种植面积156万亩,产量300万吨。
  ——茶叶产业。挖掘福州传统优势品种。做好方山露芽、鼓山半岩茶、罗源七境绿茶和茉莉花茶等福州传统优势茶产品恢复和开发,品种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建立原种保护区;重点推进万亩茉莉花基地建设。在闽江沿岸、仓山、闽侯、连江、长乐等地发展茉莉花种植基地,并建立茉莉花种植资源圃及苗木繁育基地,在连江县、晋安区,建立无公害茉莉花原料茶生产基地; 加快标准化茶园建设,加强茶叶先进种植、加工技术的引进、研发与推广。至2015年,全市茶叶种植面积15.85万亩,产量2.87万吨。
  ——食用菌产业。提高食用菌品质,重点发展蘑菇、反季节香菇、花菇、秀珍菇、金福菇、反季节白色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等珍稀菌类。重点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和建立生产基地,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工厂化生产,并实行差别化发展。在闽侯、长乐、连江、福清四县(市)以种植蘑菇、草茹、姬松茸等粪草菌为主,在罗源、闽清两县重点发展鲜品销售的秀珍菇、金福菇,在仓山区、晋安区重点发展药用菌,在晋安区、马尾区、连江县主要发展香菇、木耳、蘑菇;积极研究鲜菇贮藏保鲜技术,提高产品精细加工程度,主动开拓国内市场,努力扩大出口,提高创汇能力。至2015年,全市食用菌总量达到10万吨(干鲜混合),总产值10亿元,年产值亿元以上食用菌龙头企业达到3家。
  ——畜牧业。提倡生态养殖。在地理分布上通过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对福州市的畜禽养殖按不同环境功能和区域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居民居住区周边、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成立的市级以上工业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外延500米范围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内的所有地区严格禁止建设养殖场;大力实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抓好1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区)建设,发展产业化经营,着力拓展畜禽产品加工业;发展地方特色畜禽品种。重点发展福建黄兔、福清山羊、长乐灰鹅等。同时,强化科技培训与服务,推进畜禽良种化;推动健康养殖,引导畜牧企业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加强免疫、产地检验和屠宰检疫,强化动物卫生工作,确保畜产品营养安全。至2015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45.76万吨,其中肉类28.91万吨,蛋13.94万吨,奶2.93万吨,生猪存栏204.04万头,出栏314.66万头,禽存栏1619.4万羽,出栏2609.75万羽。
  ——花卉产业。进一步整合,做大做强,推进生产规模化。在福清建成千亩花卉种苗基地,在福州城郊建成万亩花卉基地,同时立足现有花卉产业基础,引进先进技术、现代化设备,推广设施栽培,提升花卉基地规模和档次,将目光瞄准 “名、优、稀、特”品种,重点发展国兰、洋兰、菊花、榕树等适销品种,引进台湾花卉品种,发展绿化苗木、盆花、盆景栽培基地。加快福州花卉博览园(花卉市场)和台湾花卉品种引种基地(园区)、研发中心建设,建设花卉集散地和交易中心,在福州北峰和建新等老花卉基地建成花卉租赁和零售中心,不断发展壮大花卉产业。至2015年末,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5.45万亩,其中“十二五”期间,新建1.43万亩。
  ——竹木产业。重点建设以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大径材、珍贵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加快绿化苗木培育基地规划建设,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林农培育具有经济价值的绿化大苗和珍贵优良乡土树种;改造现有竹林,同时扩大竹林面积。在永泰、闽清、闽侯、罗源、连江、晋安等毛竹资源丰富的县、区改造现有竹林。竹林资源少的地方,可因地制宜新发展一些毛竹和经济竹种。在闽江、敖江、大樟溪、梅溪等溪河两岸应提倡大力发展丛生竹,特别是麻竹、绿竹等笋用竹。城郊及旅游区附近建立多种竹林结合的四季笋用竹基地;大力发展油茶林。在连江、罗源、长乐、晋安区、福清、永泰、闽清推动油茶林苗木基地建设;推动竹木加工业发展,发展家具、根雕、木雕、竹雕、藤草制品等传统竹木工艺品和油茶加工业;发展林产品流通集散基地,改造提升上渡林产品市场,努力打造成为海西区省会城市最大的林产品集散地。至2015年末,全市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达121.48万亩,“十二五”期间新建及低改37.75万亩;林木种苗基地达0.195万亩,其中新建0.092万亩;以丰产竹林和经济林为主的经济林面积分别达67.58万亩和25万亩。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