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安全监管中介机构的监督、审查、指导,规范安全生产评价和检测检验行为,推动我省安全监管中介机构合理、有序地发展。
3.搭建科技研发、检测检验、咨询认证与技术服务的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监测等省级安全监管支撑机构。
4.改善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标准,加快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条件建设,到2015年标准化达标率100%。
5.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实施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协助中小企业建立自主安全管理体系。
6.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为保障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重点推广使用国家立项的重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效能。
7.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建立安全工程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安全生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技术研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技术研究。
8.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保障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持。
(九)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1.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努力培养安全生产管理人才。积极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加强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率达到100%,非高危企业达到80%以上。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将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全省各级安全培训基地建设,到2015年三级以上培训机构、60%以上的四级培训机构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教室与考核基地;2012年前建立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安全培训教师数据库,强化教师培训,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依据国家制定的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统一安全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建立全省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培训基地和1个省级、9个市级、40个县级普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十)完善创新舆论宣传形式,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1.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职业危害防治法》宣传周”、“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开办安全栏目,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艺精品工程,促进安全市场繁荣。
2.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大力推进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和各类开发区的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村镇”、“平安校园”等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安全社区管理模式。针对城市、农村和工业集中区、各类开发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制定适合我省实际的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力争建立1个国际安全社区、2个国家安全社区、10个省级安全社区。
3.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选择典型企业,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10户国家级示范企业、100户省级示范企业。
五、“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计划执法、严格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气象、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执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许可和执法政务公开。建立执法效果评估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