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3.不断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要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工作,一旦损坏应及时给予修复、反馈。

  (五)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深化建设铁军攻坚力量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评定标准》,2011年我市消防支队至少要建立1个不低于三星级的铁军试点中队;2012年底前,三个特勤中队必须达到三星级铁军中队标准;2013年底前,普通执勤中队至少建成3个不低于二星级的铁军中队;县(市)消防中队至少建成3个不低于一星级的铁军中队;2013年内完成30%的铁军中队建设任务。

  2.完善应急救援运行机制

  2011年底前,各级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成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制定出台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民政、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社会其他联动力量的职责任务、行动要求和应急保障措施;2014年底前,建成社会应急救援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交通道路监控、市政设施建设、医疗卫生资源、气象信息、供水电气管网等相关资料信息联网共享;2015年,实现利用平台组织综合演练及实战指挥的目标。同时,每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各应急专业力量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

  3.建好建强应急救援队伍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1年,各级政府出台队伍建设规划及配套性法规、政策,制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标准;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50人,依托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特勤三中队、战勤保障大队进一步完善森林救援队、防汛防洪救援队建设;各县(市)区确保应急救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部达到《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人员编配不少于30人;建立完善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级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2012年,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组建不少于50人的跨区域救援机动队(征召专职消防队员)。2015年底前,市级完成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2014年至2015年,全国经济百强县建成特勤队,全市所有特勤队、特勤班装备配备全部达标。

  4.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装备

  各级政府要结合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加快特种车辆装备建设,逐步推动执勤消防车辆向大功率、多功能、科技型方向发展,按要求淘汰超期服役执勤车辆,每个城区消防站配登高车、压缩空气泡沫车、大型抢险救援车,县级消防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车辆装备。2011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2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国产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7部载水量8吨以上、比功率达到12以上的水罐泡沫消防车,2部抢险救援车);购置1辆强臂破拆消防车;购置1套湖北三六一一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程供水系统;购置1辆芬兰博浪涛公司生产的101米登高车;更新和统一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更新补充特勤器材。2012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6部,分别购置抢险救援车8部、20米以上登高车8部、小型宣传车10部;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1座新建一级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购置搜救犬中队所需车辆和装备。2013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5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3部30米以上登高车,3部42米以上高喷车,3部器材保障车,3部抢险救援车);购置40座以上运兵车4部;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2座新建一级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2014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9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国产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3部40米以上登高车,3部50米以上国产高喷车,3部国产器材保障车,7部载水量8吨以上、比功率达到12以上的水罐泡沫车);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1座新建一级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2015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5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3部50米以上登高车,3部70米以上国产高喷车,3部器材保障车,3部载水量10吨以上、比功率达到12以上水罐泡沫车);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1座新建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配齐1座铁路消防站车辆和器材;配齐1座机场消防站车辆和装备;配齐1座航空消防站所需的车辆和装备。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