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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根据多年统计分析,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在时间上,约85%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在6~9月份。

  (二)工作进展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省、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部署,以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个体系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组织领导体系日益完善

  逐级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制定完善了汛期24小时值班、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灾情险情月报、速报、应急调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狠抓落实,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调查工作逐步深入

  开展了1∶20万山区地质灾害调查、1∶50万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2003年和2008年完成了两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2009年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每年汛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查工作。在调查基础上,建立了石家庄市地质灾害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库。

  4.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逐步推进

  全市43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落实了防治单位和责任人及群测群防人,全部埋设了警示宣传牌,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监测体系。逐步推进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目前灵寿、井陉、鹿泉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其他县市正在积极筹备。

  5.预报预警体系初步形成

  2006年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2008年成立了石家庄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中心,建立了会商制度,拓宽了电视、电话、传真、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的预警发布渠道,预警信息发布更加及时。

  6.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力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利用省、市资金960万元,对一些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主要有井陉县汪里村泥石流、井陉县西柏山村崩塌、平山县盖家峪村泥石流、平山县孟家庄镇泥石流、平山县营里乡泥石流、平山县大柳树泥石流、赞皇县担子沟滑坡、平山县西沟村泥石流。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受滑坡威胁的井陉县掩驾沟村进行搬迁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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