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11-2012年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将于今年6月底到期,为做好2012-2013年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主体
济南市律师协会管辖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均应统一参加执业保险,实习律师按照自愿原则加入执业保险。
二、保费标准
保费标准执行去年的标准,即:执业律师的保费为252元∕人,实习律师的保费为100元∕人。
三、保费缴纳
执业责任保险政策及保费缴纳不变,参照去年规定执行:即,2009年12月31日前执业的律师,协会补贴50%的保费;2010年1月1日后执业的律师及实习律师,保费由本人或律师事务所承担。
四、需提交材料
1、参保回执(见附件1);
2、参保律师明细表(见附件2)
3、参保实习律师明细表(见附件3)
4、参保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参保律师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上述材料需提交打印稿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提交材料时一并缴纳保费,交费时尽量携带支票。
五、时间安排
6月12日-6月22日为集中办理日。
办理地点在济南市律师协会(刘长山路24号)二楼会议室217室。
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市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入保工作。
市律师协会联系人:郑雯,联系电话:87028630。
保险公司联系人:刘少丽,联系电话:13505410466;
郭新会,联系电话:13854109611。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1:
参保回执
本律师事务所声明:已充分理解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和特别约定部分),同意以此回执作为参加济南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统保的依据,并承诺在6月22日之前一次性缴清本事务所应负担的保费。
在此次参保人员中,2009年12月31日前执业的律师_____人、2010年1月1日后执业的律师
人(详见附件2),实习律师
人(详见附件3)。按执业律师252元∕人、实习律师100元∕人的标准,应缴纳保费为______
元,其中,济南市律师协会补贴金额为
元,本律师事务所缴纳金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