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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工作的通知


考核项目

考核
  内容

考 核 指 标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考核方式

得分

得分 小计

五、节 能 减 排 100分

17.墙体材料革新(15分)

 

17.1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8%(10分)

 

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8%以上的得10分,95%-98%的得6分, 95%以下不得分。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查阅资料,核查工程现场

 

 

17.2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返退率均达到70%(5分)

 

严格执行基金政策,且收缴率、返退率均达到要求的得5分;收缴率、返退率60%-70%的得3分,有一项指标满足要求的得1分,均达不到60%的不得分;存在坐支、挤占、挪用等现象的扣2分,有欠缴省基金的扣1分;有随意减、免、缓征基金的,每发现一项工程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文件、基金收缴台账

 

 

 

 

18.建筑节能(40分)

18.1 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施工阶段节能标准达标率达到97%(10分)

18.1.1施工阶段节能标准达标率达到97%以上的得10分,97%以下的不得分;现场核查有关工程项目,每发现1处违反节能强制性条文的扣1分,扣完为止。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查阅文件、图纸等资料,抽查工程现场

 

 

 

18.2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10分)

列入当年省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得3分,数量超过2个的加2分;新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得1分,三星级标识加2分,二星级标识加1分.

查阅资料

 

 

18.3 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完成(10分)

 

无配套资金的扣5分,未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扣5分。

查阅资料,核查工程现场

 

18.4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任务完成(10分)

 

完成年度任务的得10分。其中制度建设健全得2分,完成年度能耗统计任务得2分,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得2分,完成年度节能改造任务得1分(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日照),开展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得1分(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日照);开展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得2分。

 

 

查阅资料,核查工程现场

 



考核

项目

考核
  内容

考 核 指 标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考核方式

得分

得分 小计

五、节 能 减 排 100分

19.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5分)

 

19.1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50%。(5分)

 

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的得5分,40%-50%的得4分,30%-40%的得2分,30%以下不得分。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查阅资料,核查工程现场

 

 

19.2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达到40%(6分)

19.2.1应用普及率达到40%以上的得6分,30%-40%的得3分,30%以下的不得分。

查阅资料,核查工程现场

 

 

19.3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达到10%(4分)

 

在农村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沼气、秸秆气化等新能源的得2分,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达到10%的得2分。

各县(市)、区政府

查阅资料,核查工程现场

 

20.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降耗(20分)

 

20.1 建立供热能耗指标考核制度(3分)

 

出台供热能耗考核制度和管理办法,得3分,否则不得分。

市市政公用局

查阅文件

 

 

20.2 积极推行热计量收费改革(7分)

 

出台收费政策文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对达到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实行按用量计价收费,得4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文件

 

 

20.3 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10分)

 

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查看统计资料,抽查现场

 



考核项目

考核
  内容

考 核 指 标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

责任

单位

考核方式

得分

得分 小计

五、节 能 减 排 100分

21.城市节水(10分)

21.1 创建节水型城市(3分)

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得3分,省级得2分;其它视情况得1分.

市市政公用局

国家、省命名文件;

 

 

21.2 新建建筑节水型器具安装率达100%;既有建筑节水型器具改装率达到90%(3分)

满足100%和90%两项指标得3分,满足一项得1.5分。

节水器具安装和推广政策文本,改造情况统计报表和台账;

 

21.3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2分)

实施了阶梯式水价和计划用水得2分,满足一项得1分;

实施阶梯式水价文件;用水计划下达文件,超计划收费情况和有关票据;

 

21.4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年均降低5%(2分)

降低5%以上得1分,降低5%以下得1分,持平或升高的不得分。

取水量、GDP统计数据。

 

六、房 地 产 业 和 住 房 保 障 100分

22.住房保障(32分)

22.1 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4分)

22.1.1已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得2分;已建立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得2分。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

 

 

22.2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实施(9分)

22.2.1已全部建立的得5分,少一项减1分;因从未有某项保障类型而未制定制度的不扣分。按照制度实施:分配环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得1分,否则0分;租赁、配售环节严格管理得1分,否则0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得1分,否则0分;严格退出机制得1分,否则0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走访住户、民意调查。

 

22.3 制定住房保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5分)

已制定住房保障五年发展规划得3分,未制定0分;已制定年度计划得2分,未制定0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22.4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6分)

总量完成得6分,未完成得0分。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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