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对我县辖区内116个村庄进行测绘,编制“三图一书”,即《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建设规划图》、《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完成除重点行政村外非重点行政村的规划编制。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乡镇抓好落实、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政府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祥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欧 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 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董存雄(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黎 云(县财政局局长)
王文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周以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智云(县水务局局长)
杨麟权(县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一明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各乡镇要按照目标要求,具体分解年度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编制进度时间表,有序推进工作。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深入乡镇、村庄,为规划编制提供支持和服务。要积极协调国土、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建立村庄规划工作的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筹措和管理。1、资金筹措。县财政要加大对村镇建设投入,将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加。从小城镇范围内建设项目征收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应部分用于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鼓励社会各界捐助村镇规划建设经费,支持村镇建设发展。2、资金管理。明确专项资金拨付和管理的原则、程序和具体要求,县财政部门要设立村镇规划集中行动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村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明确本项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于12月20日前把《实施方案》报陵水县村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要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切实把各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并按照各乡镇所制定的方案,督促落实该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工作考核督查办法,确保规划编制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予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