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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2年全省质监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2年全省质监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闽质监党〔2012〕16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党组,省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近年来,在省委、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指导下,全省质监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努力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为福建质监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省局党组决定,今年“七一”前后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向基层倾斜,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要向奋战在质监工作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党员倾斜,推荐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是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要注意推荐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注意推荐在“学厦航”、“学长汀”、“学雷锋”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热心党务工作,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得到群众的支持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党员学习积极性高,学习力不断提升,运用理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立足岗位,忠诚履职,为民尽责,在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党建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落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到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形成了正确导向。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统战工作、工青妇工作不断进步。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社会、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与岗位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认真思考研究问题,学思结合,学用结合,学习力明显提高,成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先行先试、敢为人先,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实践力和创新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带头落实效能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俭节约、廉洁从政。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推荐工作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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