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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逐步构建良好的保护服务条件、环境和氛围。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选准目标,扎实开展针对当地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从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快速调处、跟踪整治等各环节落实好重点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

  (二)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做好《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和《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办法》、《山东省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做好《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方案,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规范执法、援助工作。

  (三)逐步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实施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健全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奖励机制;贯彻落实《关于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督查督办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保障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工作办法;拓展思路,充分运用现有的智力资源和协作机制,推动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的发展。

  (四)采取指导办案,联合办案,指定办案,鼓励办案等手段,加大对市、县局执法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加大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工作平台建设,抓好“5.26”工程专利执法保护试点工作。继续搞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我局实施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服务人才”和“万人培训”三大工程,努力打造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才队伍。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创新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典型案例,开展针对企业、社团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培训,建立集宣传、教育、警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站和页面,在主要媒体的重点节目、重点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专栏,并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提升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的频率、深度和广度,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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