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处理、按时办结、主动反馈群众的投诉举报。规范纠风工作自办案件的立案及办理程序,把自办与督办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纠风队伍办案能力。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社会影响恶劣、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体现纠风工作的威慑力。坚持以查促纠,把查清事实与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加大责任追究和曝光力度,把案件查处与情况通报结合起来,强化“纠建并举”,建立纠风案件“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省局监察室,配合部门:省局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
(五)继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
全省质监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切实解决本系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牵头部门:省局监察室,配合部门:省局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
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选题评议,务求年内取得实效。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也要通过开展岗位评议促使其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牵头部门:省局监察室,配合部门:省局机关相关业务处)
3.要继续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省局计财处、办公室、监察室)
4.抓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查纠“小金库”等专项治理的成果巩固和建章立制工作。(牵头部门:省局人教处、计财处,配合部门:省局办公室、监察室)
5.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健全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日常监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用车、业务用车和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牵头部门:省局计财处,配合部门:省局办公室、监察室)
6.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热线创品牌、上水平。完善热线诉求的快速办理机制,建立舆情分析制度,将工作重点放在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全面推广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牵头部门:省局办公室,配合部门:省局各业务处、监察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