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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资格认证、定期复审、优进劣退”的原则,择优支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并购优势科研单位或种子企业,促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壮大。

  --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外汇等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我区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支持区内优势种子企业开拓区外、国外市场。

  (三)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大力扶持种子繁育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繁育优势区域布局,建立优势种子繁育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加大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投入力度,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别是要搞好右江河谷、南宁周边、桂南沿海、桂中北等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和种子加工项目的建设,鼓励种子企业采取土地流转,与制种合作社、经济能人联合协作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农田基本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在规划的种子生产基地实施。加快推进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广西马铃薯西北种薯繁育基地和广西糖料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加强种子储备调控体系建设。建立种子生产供需监测预警体系,对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和大宗蔬菜等优势作物种子的生产面积、品种结构、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监测与预警,提高供种保障能力。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种子储备体系,自治区重点储备水稻、玉米种子及亲本种子,市、县(市、区)重点储备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地优势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种子储备任务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自治区重点支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要主动参与投标。

  --支持建设农作物种子产业园区。各地要结合实际,划定区域,通过政府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农作物种子产业园区(物流中心、专业市场)。自治区重点支持在南宁建设集研发、加工、仓储、配售、信息物流为一体的农作物种子产业园区,形成现代种业物流交易信息平台。各市支持建设以仓储、加工、批发、配售为一体的农作物种子物流中心;各县(市、区)支持建设以仓储、批发、零售交易为主的农作物种子专业市场。

  (四)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工作机构,完善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升种子管理机构管理能力。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相关法规,逐步研究推进种子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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