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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承包、施工企业(单位)的管理规定,由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二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 “既改”工程各项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责任分工明细表

责任部门

 

主  要  职 责

主管领导联系电话

市住房保障和

房地产管理局

(1)在施工现场设置由建设单位统一制作的工程信息公示板,悬挂提示用语、宣传口号横幅。公示内容包括节能改造内容、施工工艺措施、施工及材料标准等;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规范、整洁,所有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3)由“既改”项目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天早6:00前必须将前一天产生的垃圾清运完毕;

(4)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满足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施工过程不损坏或污损楼体设施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

(5)做好塑钢窗更换、外墙附着物拆除的解释工作,与居民群众沟通使用文明用语,避免与居民群众发生纠纷。

商国彬

18686597888

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

(1)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2)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4)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韩 石

13804415666

市规划局

(1)做好节能改造楼体外墙粉饰色彩的设计工作;

(2)指导各管线产权单位做好管线挪移的设计工作;

(3)做好主街路节能改造楼体的总体规划设计工作。

张光宇

13331603333

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1)协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楼体立面外悬挂的防盗护栏(网)、阳光房、花栏、改装阳台等附着物和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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