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2〕8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煤业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祖继 副省长
副组长:柳 青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利华 省国资委主任
袁玉清 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郭树峰 省信访局副局长
赵全洲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高志国 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 振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李兆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澎渤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相民 省环保厅副厅长
范 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彦夫 省审计厅副厅长
林玉成 省国资委副主任
沈德生 省地税局副局长
关景富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贵锋 省安监局副局长
唐立新 省金融办总经济师
李 明 省能源局副局长
于颖哲 省国税局总审计师
惠宇雷 吉林煤监局副局长
赵俊廷 吉林银监局副局长
王子军 吉林证监局副局长
张洪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侯建民 长春市副市长
崔振吉 吉林市副市长
孟祥杰 辽源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乃军 通化市副市长
裘会文 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冯 君 延边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国资委主任刘利华兼任。
二、主要职责
研究确定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职能移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