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07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2〕70号)的规定,我市现开展2007年度(即2007年7月-2008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账人群:2008年6月底前在广州市市本级统筹区(不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等独立统筹区)内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且尚未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或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对账单的领取时间:4月1日-5月31日。
三、对账单的获取方式
1.可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zlss.gov.cn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页:http://www.gzlss.gov.cn/sbjjzx/打印、下载对账单(网上查阅、打印、下载对账单的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2.前往单位参保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纸质对账单或使用软盘、U盘等载体装载电子版的对账单;
为提高办事速度和效率,请10人以上的单位使用软盘、U盘等载体装载电子对账单或自行在劳动保障网下载对账单。
四、单位在获取职工对账单后,请及时向职工公布对账单。
五、单位和个人接到对帐通知后,经核对无误的由参保人签名确认(有参保单位的还需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回或邮寄给最后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对于对账单中记录的资料,如有异议,请单位携带相关的凭证,于60日内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实更正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同已经对账无误。
六、请单位除如期认真做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对账工作外,在对账期间,也同时做好职工个人基本资料(如身份证、出生年月、工作日期等项目)的核对工作。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网上查阅、打印和下载对账单的操作步骤
2.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栏目说明
3.计算范例(略)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