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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1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州政府决定成立凉山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施 遐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肖 然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食安办主任
  谢 宁  州教育局局长
  尔吉赤杰 州财政局调研员
  苏 杰  州卫生局局长
  曹福永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甫林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沙 科  州发改委副主任
  唐 波  州教育局副局长
  何吉英  州监察局副局长
  杨 振  州农业局副局长
  黄格拉  州卫生局副局长
  胡国亮  州审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阿尔阿达 州工商局纪检组长
  仰 斌  州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犁  州畜牧局副局长
  日火哈古 团州委副书记
  杨永秀  州妇联副主席

  职责分工:
  州教育局:牵头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改善学校就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州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企业(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准入。组织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协助有关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州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正面、积极、准确地反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避免媒体负面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州发改委: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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