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导评估中所涉及的事业发展数据以上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为准,教育经费数据以上一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为准。各类表格可从浙江教育督导网下载。
2.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评估表(详见申报表中表Ⅲ)将作为我厅对各单位今后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情况监测使用,各单位要于当年7月31日前,加盖教育局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督导处,同时上报电子稿。
3.评估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标准,客观公正,维护督导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评估组在评估期间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活动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严守纪律,廉洁自律。
4.联系人:陈常龙,0571-88008892;邮箱:wyr2356@126.com。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
1.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操作办法
2.标准化学校基本要求
3.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略)
4.《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略)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操作办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要求 | 评估要点 | 指标值或简要结论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入学机会(20分) |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 5 |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0%以上。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7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评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能否做到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 | |
2.建有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 3 |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采取措施成效明显的为达标;初步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但成效不平衡或不明显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不达标。 | 了解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情况,考察农村学校时要注意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学校关心帮助留守儿童采取的措施。 | |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 | 6 |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或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建有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合理配置资源教室;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师资;教育经费达到规定要求。上述四点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为达标,有一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精神,评价智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措施。评价要点:①入学率;②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残障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及资源教室配置;③特教教师配备;④特教经费划拨情况。要考察培智学校,向县级残联了解相关情况。 |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___%。 |
4.建立扶持困难家庭学生机制 | 6 | 对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评价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经费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做到“应助尽助”,了解资助学生的比例。 | |
保障机制(25分) | 5.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 5 | 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措施明确,纳入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镇(乡、街)政府等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都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主要查看县级政府相关文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是否明确、路线图是否合理,标准化学校建设目标和措施是否有力。各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责任制,了解依法履行各自教育职责情况,关注在标准化学校建设中的各部门的履职情况。 | |
6.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 6 |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主要评价经费保障力度和自身努力程度的情况。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 | (具体指标值请填在表V中) |
7.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 6 | 标准化学校建设有规划且符合省里规定的要求,并按计划完成;完成校安工程项目;完成农村小规模学校改造工程项目;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以上四项都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本项所指标准化学校建设是第一步达到标准化学校基本要求,第二步达到我省“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校安工程项目是指列入2009-2011年三年规划的项目,按地方规划的校安工程项目计算。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是指在安排基建、添置设备、生均公用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教师待遇向农村学校倾斜。本项指标关注标准化学校建设、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校安工程台账、校安工程、小规模学校改造完成情况。 | |
8.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 | 4 | 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有城乡教育设施布局篇章,建立学校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并依规划和依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学校网点布局合理,班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有低于10%的班级班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上限,其他都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主要评价学校布局是否合理、提供的学位能否满足需求。关注点为每所学校的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含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含50人)。主要计算近二年招收新生的班级学额,同时要关注新建住宅区学校配套建设情况。在考察学校时要核对一、二年级班额。 | |
9.建立扶持民办学校机制 | 4 | 建立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机制。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建有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评价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和落实措施。 | |
教师队伍(35分) | 10.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 12 | 按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查看教师收入情况的相关台账,到学校考察时了解教师平均收入情况。 | |
11.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 8 | 教师配备达到编制标准95%以上;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专职教师配备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且乡镇中心校有专职教师。以上四项都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评价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配置均衡状况。教师配备达到编制标准95%以上(根据上规模学校按学生数核定教师编制、小规模学校按班级核定教师编制计算),考察学校时应关注教师编制配备情况,音体美教师配备情况。 | 小学生师比: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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