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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中高考期间正值炎热高温天气,是食物中毒易发和高发季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考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及早部署实施。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二)加强沟通,强化督查。中高考期间,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餐饮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做到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对县(市、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有效应对,稳妥处置。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设施准备,加大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加强应急值守,指导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一旦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有关学校要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培训,特别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引导科学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动态信息,认真汇总、填写《2012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表》(见附件),及时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12年6月30日前,以市为单位分别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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