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浙食药监食〔2012〕26号)


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局,义乌市卫生局、教育局:
  2012年高考、中考(以下简称中高考)将于6月上中旬举行。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为考生提供餐饮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考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确定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点之前征询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意见。同时,及时将设立考点的详细地址、考生人数、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情况等相关信息通知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中高考前开展学校食堂、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面检查,认真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切实做好供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考试期间的监督巡查工作。中高考期间,对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提供就餐的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餐饮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必要时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及考生就餐点的巡查,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