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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核定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通知


  附件2:
  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核定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任务要求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电子健康档案要按照国家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等记录完整,并及时更新、补充。
  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60%;档案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辖区内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提供印刷资料的种数不少于12种。;播放音像资料的总数不少于6中;宣传栏数不少于2个及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内容; 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和每年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
3预防接种  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开展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健康管理  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新生儿访视率达到60%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6%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早孕建册率达到70%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95%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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