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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开展社会考察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组织律师深入城市乡村、企业社区、文化院团、科研院所等,考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要把开展社会考察活动与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有机融合,以生动实践强化社会考察的效果,以考察激发出的动力和热情推动实践、提升工作。省司法厅与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并积极协调省国资委,拟于近期出台律师服务国有企业的政策措施,各市要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为广大中小和国有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创新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的有效载体,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覆盖面,总结推广好泰安“律师会客厅”工作经验,引导律师积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通过一系列社会实践和考察学习,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唯一正确道路;深刻认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极端重要性,从而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肩负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神圣责任。

  (二)听取形势政策报告。在考察的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组织律师听取形势政策报告。今年,省司法厅将和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联合举办省律协党委成员与理事培训班,与省委统战部联合举办党外律师培训班,这两期培训都将形势政策教育列入重要内容。省司法厅还将组建律师学院,并建立包括形势政策教育在内的正规化、常态化律师思想政治培训机制。省律协将依托点睛网络平台开发形势政策教育专门课件,将专家学者讲课内容放在网上供全省律师学习。各市也要邀请党政机关、教育科研单位等部门的专家学者就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文化事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政法核心价值观等做专题报告,引导广大律师关注、了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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