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77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十二五”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1〕2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新政办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保障,结合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15年底,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艾滋病新发感染数比2010年减少25%,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
1.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15-60岁城镇居民达到85%以上,农牧区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和15-49岁妇女达到85%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和青少年达90%以上;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达到95%以上。所有中学每学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的比例达到5%以上。各种宣传活动同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人口献血率达到10人/千人,各乡镇献血量和献血人次的增长不低于当地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水平。
2.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90%以上;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放和推广使用安全套;100%的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暗娼人群、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吸毒人群、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具比例控制在1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