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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十二)强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倡导“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以省、市消防培训基地为中心,以基层消防队(站)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为支点,建立覆盖全省的消防科普宣传教育网络。以消防宣传“三提示”为抓手,推进“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小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疏散逃生演练,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演练。

  (十三)落实消防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在职培训和劳动者职业培训内容,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职业经理人等制度,规范消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立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其他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信息资源共享,与上下级指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和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配备功能齐全、模拟实战的训练设施和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消防队站和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构建平战结合、遂行保障的战勤保障体系。

  (十五)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按照“四个一”(即配备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和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要求,完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提高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满足灭火救援任务需求。加强全省各级灭火应急救援装备的评估工作,继续采取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级投入的办法,支持我省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特种专用装备建设,不断提升灭火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十六)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通过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办法,补充基层综合应急救援执勤力量,每支综合应急救援队执勤人员达到45人以上。出台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将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大力发展保安和志愿者消防队伍,将消防技能纳入保安人员培训内容,将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动机制,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演练,不断提高队伍协同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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