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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湖北纺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湖北纺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
(鄂政办发〔2012〕3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纺织产业是湖北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在满足内需、扩大就业、繁荣市场、出口创汇、服务“三农”、促进城镇化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湖北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纺织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纺织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大意义

  (一)纺织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意义重大。“十一五”期间,湖北纺织产业得到长足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经济社会效益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产业集中度偏低,产业链不完善,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偏小,知名品牌不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湖北纺织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战略机遇期。湖北纺织产业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是消费需求空间增加,另一方面是产业竞争加剧。此外,产业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增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因此,大力推进湖北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对于增强湖北纺织产业竞争力,推动工业做大做强和加快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纺织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加快纺织工业做大做强和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紧紧抓住产业链完善、价值链重塑、新技术应用、软环境优化等关键环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做大规模、做实水平、做强实力,促进全省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三)总体目标。以调高调优调强为基本取向,促进纺织产业向高端环节延伸,促进纺织产业做大做实做强。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改善,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品牌培育有较大突破,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幅提高。到2015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3000亿元;服装、家用、产业用三大终端产品纤维消耗比重由目前的70∶10∶20调整为55∶15∶30;培育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产业集群5个,过50亿元企业2家,过30亿元企业5家;培育销售收入过10亿元纺织服装自主品牌6个;单位工业增加值年均能耗降低32%,水耗降低4%,污水排放量降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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