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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六、培训考核

  每位校(园)长按要求全程参与市、区(县)培训和网上培训,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做好培训的出勤统计,并将其列入教师培训考核内容。

  培训结束后每位校(园)长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经考核合格,认定相应的培训学分。

  七、有关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认真组织,制定本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做好专题报告中两项规定内容的实施工作。开展的交流研讨纪要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组织校(园)长集中观看视频报告的培训小结以及学员反馈表汇总信息(反馈汇总表见附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3.各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工作总结于8月底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表:
  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反馈汇总表

报告

专题

报告

内容

针对性

前沿性

实用性

很强

一般

前沿

较前沿

一般

很强

一般

 

人数

 

 

 

 

 

 

 

 

 

讲授

水平

精彩

较精彩

一般

人数

 

 

 

对本人

作用

有启发

较有启发

一般

人数

 

 

 

报告人

对本场

报告

总体

评价

较好

一般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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