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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4月以来,我国南北地区相继出现洪涝灾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5月23日市政府召开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郭金龙市长宣布全市进入上汛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的紧急通知》(京政汛办〔2012〕电传4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发〔2012〕27号),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旅游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把安全度汛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要对汛前隐患排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切实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不走过场,确保重点部位都检查到位,对影响度汛的突出问题要督促解决。
  二、严格履责,落实汛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各区县旅游委(局)要加强监督检查,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星级饭店及住宿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消防平安三号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要监督企业在汛期工作中做“三个到位”:防汛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位、防汛工作措施细化落实到位、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落实到位。
  各星级饭店,尤其靠近山体、河道的度假型酒店及农家餐馆,要做好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地下经营场所、办公区域、停车场、游泳池、排水设施、制冷系统、供电线路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旅游景区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营索道、游艇游船等各类娱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营,在危险地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要配备充足的抢险、救生设备。山岳、河谷型景区要警惕突发性雷电、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导致灾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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