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出版行业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新出职改〔20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上海市2012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委宣[2011]524号)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上海出版行业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设置政工专业职务岗位的各类出版企业中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或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含当年度内调离政工专业岗位的上述人员)。
二、申报条件
请登录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网站www.sh-syh.org在〔申报指南〕栏目查询,详见(沪委宣[2011]524号)。
三、材料要求
(一)送审材料
1.个人申报表(高级3份、中级2份,其中,高级申报表中的本人签字部分,样张附后);
2.个人专业工作总结(10份);
3.送审论文(高级3篇,中级1篇,其中,高级主送论文必须公开发表,且提供原件2份、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文章}8份,中级论文10份);
4.综合报告(由推荐单位撰写,10份,样张附后);
5.考察材料(高级评审需要,由推荐单位进行群众评议和业绩考核,1份)。
6.学历、专业培训、计算机和外语考核、所受奖励等证明复印件(审核部门盖章,1套)。
(二)打印格式
材料打印格式要求 |
纸张大小 | 打印字体 | 打印字号 | 行距 |
A4 | 中文-宋体、仿宋 | 文件标题-三号或16文件正文-四号或14 | 1.5倍 |
字符间距 | 页边距 | 装订线 | 与边界距离 |
标准 | 上-2.5cm 下-2.5cm左-1.8cm 右-1.8cm | (左边)0.8cm | 页眉-1.5cm页脚-1.5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