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潮南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道324线潮南峡山治超流动巡查路段、潮南区陈沙公路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和潮南区陇田固定治超检测站的执勤。
(六)在路面联合治超执法工作中,按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公安交警执法人员负责拦截、引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和查处超载违法车辆工作;交通执法人员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对超限车辆进行强制卸载和处罚;海湾大桥公司、礐石大桥公司路政人员不直接参与路面执法工作,配合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做好后勤等协助工作。
执法队伍在固定治超检查点执勤实行不定时执法,流动路段治超工作每天必须在多路段进行,并报市治超办备案。
六、关于治超停车卸货场地
根据上级规定,不论是固定站点还是流动路段治超,都必须配备相应停车卸货场地,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对新增设站点或路段暂时未配备相应停车卸货场地的应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抓紧落实,并做好治超停车卸货场地的配套工作。租赁的临时停车卸货场地要与有资质的场主签订场地租用协议,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规定和公开省市物价部门有关卸载和保管货物的收费规定,并公布监督电话,加强监督。
各区县治超停车卸货场的建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报市治超办备案。
七、治超经费保障
继续加大对治超经费的投入,要将治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在治超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市财政局要安排和保障治超专项经费,及时核拨治超经费,监督治超经费使用,为治超工作正常运作提供保障。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治超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治超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治超工作效果。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绩效考核。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治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部门要切实加强治超执法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媒体以及走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胁和危害性,曝光严重违法案件,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参与治超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思想道德教育培训,进一步引导执法人员学法守法,严格按照《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流程》规定,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规范执法,文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