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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印发《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信息管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印发《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信息管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国税发〔2010〕100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信息管税的指导意见》,我局制定了《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信息管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三日

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信息管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信息管税的指导意见》(辽国税发[2010]92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涉税信息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转变征管方式,完善业务流程和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我市信息管税工作实施方案:
  一、信息管税的工作目标
  信息管税是以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应用为主线,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纳税评估、强化税务稽查,最终达到提升我市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成立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动信息管税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局信息管税工作要求,市局成立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传国
  副组长:曹海琦、王奎廷、秦长安、王忠家、刘胜波、赵国发
  成 员: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征收管理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退税处负责人,各稽查局局长,信息中心主任。
  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征管数据质量分析小组与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逐步完善信息管税工作。
  信息管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处,具体负责各部门信息管税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三、信息管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信息管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税种和行业确定信息采集指标的设定、采集信息的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政策法规处:按照省局发布的《税源与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报告》分析我市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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