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2〕6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要求,经过推荐和协商,市政府同意聘任以下同志为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忠谦(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李立之(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兼秘书长:王小莉(广州仲裁委员会)
委员:吴明场(市法制办)
陈 立(市工商联)
陈春生(省法制办)
陈浩钿(市发展改革委)
邵国明(市司法局)
周林彬(中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