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农机维修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
(内农机鉴管发[2011]49号)
各盟市农机行政管理部门:
为切实做好农机维修管理工作,进一步调动各级农牧业机械维修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经自治区农牧业厅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决定对在2011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2011年全区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农牧业机械经营维修管理服务科(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0471-5103642
电子邮箱:njdwxk@sina.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邮 编:010010
附件:
2011年全区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
一、表彰对象及初选名额分配:
1、先进单位申报名额:各盟市农机维修管理部门按本盟市实有机构数的20%申报。
2、先进个人申报名额:各盟市、旗县农机维修管理部门各申报1名 。
二、评选条件:
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08]62号)的有关要求,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2、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工作总结、年度总结及相关材料能按要求及时上报。
3、能按时审核发放(换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及时上传和更新《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信息。
4、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掌握《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内容并熟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2、 能熟练操作全国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已具备在《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工作中实际应用的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