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使用说明:
本文书一式一份,由评估人员如实记录数据采集情况,对于自行设计的数据采集表单可附加在本工作底稿后。文书样式中所列内容为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文书十二
第三方信息采集工作底稿
纳税人识别号
| XXXXXX
| 纳税人名称
| XXXXXX
|
采集项目
| 医保划卡收入
| 数据期间
| 2008年度
|
信息来源
| 医保部门
|
附列资料名称及份数
| 医保划卡收入明细表
|
与企业账载、申报数据是否相符
| 否
|
采集人
| XX
| 采集日期
| 2009.1
|
(二)使用说明:
本文书一式一份,由评估人员如实记录第三方信息采集情况,对于自行设计的信息采集表单可附加在本工作底稿后。文书样式中所列内容为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采集第三方信息,有充分依据判断企业符合移交稽查标准的,应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文书十三
纳税评估实地检查工作底稿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检查日期:
序号
| 检查项目
| 数据来源
| 核查情况
| 与纳税人提供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 附列资料名称及份数
| 纳税人签字(盖章)
|
1
| 原料配比
| 企业生产现场
|
| 是
| 原料配比单
X份
|
|
2
| 设备状况
| 企业生产现场
|
| 是
| 电量统计表
X份
|
|
3
| 库存产品
| 企业仓储地点
|
| 是
| 库存明细表
X份
|
|
4
| ......
| ......
|
| ......
| ......
|
|
(二)使用说明:
本文书一式一份,由评估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纳税人签字(盖章)一栏由该检查项目对应的企业具体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于自行设计的表单可附加在本工作底稿后。文书样式中所列内容为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文书十四
纳税评估移交稽查通知书
文书编号:XXXX年度第XX号
XXXX 稽查局:
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 户纳税人转交你局进行稽查,请查收。
附件:
1.转交案源清册
2.其他纳税评估资料 份
移交单位(公章): 接收单位(公章):
批准人: 接收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二)使用说明:
1.本文书一式二份,由纳税评估管理部门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向稽查部门转交案源时使用。
2.本文书由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分别留存。
文书十五
转交案源清册
纳税评估转交稽查建议书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评估自查结果
|
所属时期起止
| 税种
| 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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