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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
上报日期: 上报单位:
使用说明:
本清册一式二份,由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及纳税评估管理部门分别留存;
文书三
纳税疑点告知纳税人反馈清册
疑点批次: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累计告知次数
纳税异常自查原因
自查结果
是否列入评估对象
是否移交稽查
补税
滞纳金
留抵调整
弥补亏损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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