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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公交媒体。选取10条公交主干线路,以全车身喷绘形势,发布节能宣传口号。利用公交媒体人流密集、贯穿核心商圈等优势特点,广泛宣传节能意识。

  (七)节能志愿者行动

  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暨节能展志愿服务,并为志愿者代表颁发证书。

  (八)系列节能研讨会活动

  举办“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暨绿色发展研讨会”等系列节能减排研讨会活动,大力推动新型高效的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应用,营造浓厚的节能学术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2012年省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成单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组成。具体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节能宣传周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

  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具体活动安排以及编制活动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发动和组织工作。

  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节能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各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十一五”节能减排成效,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节能减排先进典型,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绿色消费模式等。要组织当地工业企业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技术,同时在工业企业内部加强能源资源国情宣传教育;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的公益短信;鼓励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生活。

  (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省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宣传能源资源节约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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