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2〕4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委)、农业局、国资监管机构、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3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环保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厅
省农业厅
省国资委
省广电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2年是“十二五”承前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3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为加大我省节能宣传力度,我省决定将节能宣传周扩展为节能宣传月,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节能宣传月活动主题确定为“节能低碳齐参与,绿色发展新广东”,活动安排贯穿6月份。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我省面临更加严峻的节能形势和艰巨的节能任务。今年我省节能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节能低碳齐参与 绿色发展新广东”的主题,把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创新节能宣传方式,突出活动主题,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持久力,做到节能宣传与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促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能源资源国情,强化公众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低碳、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