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发展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在不具备配置农贸市场条件的社区,加快发展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可实施“农改超”。各区要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每年在社区发展生鲜超市50家左右,单店生鲜经营比重达到30%,每年发展便民菜店10-15处,方便群众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5.创新交易方式。在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推行电子商务,农贸市场实现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制,创新价格形成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区市政府)
(五)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改革试点,增强调控能力。
各区市要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店的改革试点步伐。对新建市场和菜店,可通过参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公建配套等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实行委托经营。对原有并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和商业网点,可通过回租回购或政府直接投资入股等方式,掌握一批市场和网点资源,用于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各级财政用于市场改造建设的资金,要由区市政府与市场签订协议,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要求,待具备条件后,再以参资入股等方式注入,逐步增强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公益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菜店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六)统筹农产品产销发展,降低流通成本。
1.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规模。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改建完善加工、配送和冷链系统,配置生鲜配送车。到“十二五”末,全市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总面积由目前的25万平方米增加到50万平方米,生鲜农产品年配送额由目前的8亿元增加到20亿元。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骨干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由目前的5家增加到8家以上,生鲜农产品销售额由目前的10亿元提高到25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有关区市政府)
2.积极发展短链直供模式。每年举办两次地产蔬菜产销对接交流会、“阳光食品”网上招投标会,搭建“农超对接”、“农农对接”、“农校对接”平台,鼓励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中型超市、流通配送企业、集团消费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支持农产品生产组织和批发市场在各区分别设立3-5处直供直销网点或周末蔬菜车载市场。通过直供直采渠道,果蔬等生鲜农产品直供比重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以上,进一步减少环节、降低费用、稳定物价、方便群众生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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