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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1.完善农产品市场管理法规。研究修改《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增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店的准入、布局、公建配套、公益性改革等内容,为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法制办)
  2.制定、实施《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专业规划(2011-2020年)》和《青岛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市城乡统筹的总体规划,围绕方便群众消费,对城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菜店进行定点定量配置;围绕农产品加工、配送、运输,对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进行规划定点,引导鲜活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和冷链物流服务体系规范、科学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
  (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现代化水平。
  1.加快升级改造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五市要结合城乡统筹要求,围绕蔬菜、畜牧、渔业等农业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到“十二五”末,五市各培育发展2处以优质农副产品为主、年交易额过10亿元的农产品物流中心或批发市场。重点升级改造平度南村,莱西东庄头、马连庄,胶州沙梁、丁家庄、苑戈庄,胶南城南,即墨移风店等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使其具备结算、信息、检测、储藏、加工、配送、废弃物处理等功能。重点建设改造冷链配送等设施,购置生鲜配送车,与大型连锁超市建立直供直销关系。(责任单位:五市政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2.加快改造提升市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按照集约化、现代化、国际化的要求,推进中国北方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的规划建设,整合、优化市区三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资源,规划建设一处以信息化管理为核心,集交易、仓储加工、物流配送、质量检测、展示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工商局、青岛证监局,有关区政府)
  3.加快建设改造农贸市场。根据规划和城市建设改造进程,市区每年新建农贸市场6-8处。按照商场化、超市化的标准,每年对10处左右的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扩建。调整布局、合理规划,迁建布局不合理的旧农贸市场。到“十二五”末,市区60%以上的农贸市场达到“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统一化、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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