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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9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及数量

  (一)选拔推荐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中实施,要注意打破所有制界限,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选拔推荐的对象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重点推荐在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青年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人选推荐。

  (三)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限额推荐。按照省人社厅下达给我市的指标控制数,各区、各部门推荐人选数量不得超过4名(其中高技能人才2名)。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注册登记所在地区统一组织。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条件

  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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