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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下发《内蒙古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下发《内蒙古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2]180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23号),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内蒙古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内蒙古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自治区农机安全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23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打非治违”重点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的部署,结合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为: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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