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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6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努力提高公众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现就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社会公众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为主体。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第一时间身处第一现场的公众是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直接关系到能否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事件的影响及其造成的损失。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才能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

  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核心,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以介绍各类应急预案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为重点,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宣传解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宣传普及各类应急预案,帮助公众了解预案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熟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措施和方法,增强公众参与预防和处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科普知识宣教。广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使应急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帮助公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常识和有关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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