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2]127号)
省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
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0号)精神,由我厅负责组织所属地方高校推荐委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附件),按照委员任职条件,切实推荐能够承担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的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家。
二、请各校按照教育部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推荐专家,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的专家不超过1人,独立学院推荐专家总数不超过2人,其他高校推荐专家总数不超过8人,其中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少于50%。
三、请各校于6月5日前将推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jc86896698@163.com。我厅将于6月8日将网络填报用户名和密码告知联系人。
四、请各校于6月12日-14日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网”(http://www.upln.cn)“项目管理”平台填报推荐专家相关信息,并上传学校正式推荐公文(制作成PDF或JPG格式)。
五、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越,联系电话:024-86896698。
附件:
1. 教育部
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略)
2. 推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
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