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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搞好规划、完善服务、整合资源,有组织、成规模、多层次地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规范“阳光工程”培训,打造特色培训基地,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发展特色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抓好劳务基地建设,搞好供需对接,完善劳务输入地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机制,落实有组织输出劳务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的补贴政策。加强区域间劳务合作,巩固京津劳务输出市场,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市场认可、有较高知名度的劳务品牌。
  (二)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
  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健全完善进城务工农民的住房、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优化农民工进城务工政策环境。加强农民进城就业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窗口或建立专门的服务场所,免费向进城务工农民开放,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维权法律咨询等服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及时受理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和违法用工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打击职业中介领域中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提高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的劳动法制意识,提高企业自主化解劳资矛盾的能力。
  (三)全面开展全民创业。
  鼓励支持农民群众、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有利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增收富民的各种创业活动,符合规定的经营活动,平等享受税收、贴息、担保、贷款、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强引导和扶持,拓宽创业领域。完善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组织,建立网上法律咨询平台和服务热线,继续开展“金色阳光行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个数达到35个。
  (四)全方位促进农民增收。
  积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帮助农民增加来自农业内部的收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园艺业和农村服务业,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合理确定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促进农民增加政策性收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依法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存量。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拓展农民投融资渠道,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增加农民直接投资收益。
  八、保障措施
  (一)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试点工作,加强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林地、林木流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逐步实现农村资源可流转、可置换、可交易,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的投放力度,促进农村存款主要投向“三农”。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保险范围和品种。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
  (二)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较大幅度地向“三农”倾斜,保证各级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农村投资环境,在征地、用水、用电和贴息、补助、参股、担保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信贷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广大农民为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投资投劳。加快建立政府支农资金持续增加、农民积极筹资筹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切实改进农业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财富,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三)强化项目管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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