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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足球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足球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律发[2012]9号)


各律师事务所:

  市律协足球联赛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为使今年的足球联赛举办的更加成功精彩,同时充分发挥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本届联赛由会员事务委员会和区(市)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联合举办。现将《大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足球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积极组织本所律师参加。

  附件:附件1 第八届足球联赛方案.

  附件2 各区报名联系人及方式.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2年5月31日

  附件1
  大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足球联赛实施方案

  一、比赛宗旨
  促进律师事务所、律师及相互之间的交流,提高律师的身体素质,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展现律师的良好精神面貌,扩大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协会活动的参与度,提高协会及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中的认同感,提升协会的组织力与影响力。
  二、赛事组织
  统筹协调:杨家君、张玉良
  比赛组织:会员事务委员会  刘同强、康振宇
  队伍组织:区市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 王帅、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赛事宣传:宣传联络委员会  金丽君
  三、参赛队伍
  1、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以所辖区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参赛队。各区组队数量:中山区3个;西岗区1个;沙河口区1个;甘井子区1个;金州新区1个;高新园区、旅顺口区、北三市、长海县1个。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数量,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队参加。
  2、对于律师事务所单独组队或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共同组队的,也要以所在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限,以某某区某某联队方式参赛。
  3、参赛队员须为执业律师或有实习证的实习律师,报名需提供执业证号或实习证号。另外,每队最多可邀请2名法官或检察官参加,且名额固定不得中途变更。上场比赛为9人,但每队报名不应低于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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