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关于请参加《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规划局,本溪、营口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绥中、昌图县规划局,辽宁东戴河新区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标准》)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全面、准确的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使我省规划管理和编制人员能更好地运用《标准》,现定于2012年2月下旬在沈阳举办《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培训。届时,将由参加制定的专家任授课老师,就《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相关知识作详细解读。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标准》制定的背景、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标准》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标准体系的衔接;
3、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4、介绍建设用地规划软件。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员积极组织本辖区及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2、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各单位报名后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于2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附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辽宁省城市规划协会。
联 系 人:孙旭东、孙鑫
联系电话:024-23418459(兼传真) 23419459
电子邮件:lnscsghxh@163.com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培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详细地址 | | 邮编 |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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