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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㈣ 总结阶段(11月)。各县市、口岸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在11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苗 欣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连贵      自治州环保局局长

  成 员:
  苏德玛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叶尔肯      自治州经信委副主任

  其格加甫     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

  红 霞      自治州司法局副调研员

  刘 军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玉河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金博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王新荃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振平      博尔塔拉电业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主 任:
  王连贵      自治州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
  刘金博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
  张虎生      自治州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龚坚艰      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站长

  刘 鑫      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工作联络人员(由各单位报州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和信息通报。联系人:李震,联系电话:6281408;传真:6281406;邮箱:124754195@qq.com。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审定自治州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研究部署自治州环保专项行动相关任务;对全州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察,督办重点案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承办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工作决定和部署;负责拟定自治州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负责自治州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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