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深入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47号)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积极推进屠宰点的整合工作,力争年内关闭10家屠宰点。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体系开发建设,继续推进肉类蔬菜准入备案,加快试点企业布局,积极推进与中央和省级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无锡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扩面市区超过50%。
(二十三)抓好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科技研发。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使用工作,实现检验数据实时上报,保障平台正常运行。重点研发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检验筛查、溯源控制及预警等重要技术和装备。以乳制品、肉类、蔬菜等品种为重点,完善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推广运用物联网等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
(二十四)着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单位的创建工作。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成果,将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年内创成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10个以上,通过示范引导,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消费”门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街、单位)、“放心粮油”等食品安全示范窗口单位建设,促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六、努力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二十五)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出台《无锡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明确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保证奖励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
(二十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公开招募、组织聘请相结合的方式,选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发展群众监督队伍,组织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对身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建立舆情引导机制,对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及时做好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疑释惑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