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开展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豆制品、熟食卤菜、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确保全市豆制品市场抽检年平均合格率85%以上。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深化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九)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等行为。
(十)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十一)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源头管理。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年底前,在所有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75%以上,全市地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6%、98%、98%以上。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完善生猪养殖与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制度,强化收购粮食质量检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落实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制度,全市生产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推行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核发一体化”系统,落实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推进电子溯源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加入该系统的总经销(总代理)、批发企业达到600户以上;全市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和信用分类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率达90%以上,豆制品进货查验率达95%以上,乳制品进货查验率达100%;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总经销(总代理)、食品批发企业经营人员培训率达100%。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进一步增加A级单位数量,降低C级单位比例;强化餐饮具、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煎炸用植物油、小龙虾、猪肉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严控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全市食品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