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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2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无锡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2012年无锡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8号)精神,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加大严惩重处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日常监管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争创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具体安排如下:

  一、着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

  (一)强化综合协调职能。理顺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各级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结合实际梳理查找本地区存在的监管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按照省、市关于小作坊监管的有关文件规定,凝聚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

  (二)完善基层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提升基层和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强化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验设备,确保现场监管效率。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和督查,完善基层台账,形成工作规范,及时收集报送违法食品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整合基层监管资源,拓展镇卫生院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与镇农机推广站、工商所等基层机构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群众队伍建设,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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