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各级政府要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注重做好与各部门相关预案的融合,增强互补性,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预案的备案、检查、评估和演练工作。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工程要制定专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各社区、乡镇、团场应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㈢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要建立以自治州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各有关行业专业救援力量为骨干、具备基本抗震救灾知识的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配备专业设备,加强日常演练,完善救援队伍协调程序,健全协调机制。一是实施地震救援轻型队装备达标工程,到2014年,完成州公安消防支队轻型地震救援队的建设任务,各类装备配备到位,并配齐3人3犬搜救犬救援组。各县市、口岸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支持,并结合湖北对口援博工作的开展,将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内容纳入基础援博项目,切实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资金短缺、装备滞后等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的作用,积极组建地震应急救援专家组,组成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在应对地震灾害时发挥就近优势。
㈣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应急避难场所必需的交通、供排水、供电、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必要时可作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使用。
㈤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抗震救灾的要求,采取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合理确定储备物资品种,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提高救灾物资储备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管。
六、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㈠ 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进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提高防震减灾能力。